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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暗濾鏡

明暗濾鏡位於濾鏡 > 明暗和濾鏡面板的明暗類別中。在屬性面板中更改其設定。

濾鏡面板顯示明暗類別,每個濾鏡都有預覽。

陰影/亮部

根據周圍區域的亮度,用暗部提亮暗部,用亮部壓暗亮部。設為 100% 時,每項最多可將曝光改變 2 檔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暗部 0–100% 0%
亮部 0–100% 0%

曲線

用曲線調整色調:RGB 頁面上的曲線作用於所有通道,紅色、綠色和藍色頁面上各有一條單通道曲線。各通道曲線先於 RGB 曲線生效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RGB、紅色、綠色、藍色頁面 每頁一條曲線 直線
選取點、在影像上調整 根據影像設定曲線(參見新增和編輯濾鏡)
曲線空間 編碼 RGB、對數 HDR。僅在 HDR 畫作中或設為對數 HDR 時顯示。 編碼 RGB;HDR 畫作中為對數 HDR
HDR 範圍 0–15 EV,輸入時最高 127 EV。僅在使用對數 HDR 時顯示,表示曲線達到的高於 SDR 白色的檔數。 4 EV
在圖表上 操作方法
新增點 按下空白處。一條曲線最多可有 32 個點。
移動點 拖動該點,或選取後按方向鍵。按住 Shift 移動距離更大。端點只能上下移動。
設定精確值 選取一個點,在圖表下方的輸入和輸出中輸入數值。
移除點 按兩下該點、將其拖出圖表,或選取後按 Delete 或 Backspace。
重新開始 選擇重設曲線。

色階

設定輸入的黑場、白場和中間調,再將它們對映到輸出範圍。紅色、綠色和藍色頁面先於 RGB 頁面生效。

色階的屬性面板,包含直方圖、自動、選取點,以及輸入、輸出和截斷設定。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自動、選取點 根據影像設定輸入(參見新增和編輯濾鏡)
陰影、亮部(直方圖下方) 在畫布上標出被截斷的區域
黑色(輸入) 0–1,可輸入任意值。始終低於輸入白色。 0
白色(輸入) 0–1,可輸入任意值 1
中間調 0.1–10。大於 1 時變亮。 1
黑色(輸出) 0–1,可輸入任意值 0
白色(輸出) 0–1,可輸入任意值 1
限制輸入範圍 在每個頁面上截斷輸入黑色和白色之外的色調 關閉
限制輸出範圍 在每個頁面上將結果截斷到輸出範圍內 關閉

亮度/對比

對比以中性灰為中心拉開或壓縮色調,然後亮度將所有色調同等提亮或壓暗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亮度 −100 到 100 0
對比 −100 到 100。50 使對比加倍,−50 使其減半。 0

臨界值

將比臨界值暗的像素變為黑色,其餘變為白色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臨界值 0–1,可輸入任意值 0.5

曝光

以檔為單位改變曝光。偏移提高或降低黑色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曝光 −10 到 10 EV,輸入時最高 ±126 EV 0 EV
偏移 −0.5 到 0.5 0
伽瑪 0.1–10。大於 1 時中間調變亮。 1

暗角

壓暗與畫布比例相同的橢圓以外的影像;強度為負值時則提亮。設為 ±100% 時,邊緣最多改變 2 檔。

設定 範圍或選項 預設值
強度 −100% 到 100% 40%
半徑 畫布尺寸一半的 10–150% 95%
柔和度 用於過渡的半徑的 0–100% 55%
中心 X、中心 Y(位於位置下) 畫布寬度和高度的 0–100% 50%